阳台护栏高度不达标 醉酒租客夜半撒尿坠楼

发表时间: 2023-11-19 07:06:46 作者: 质量样板展示区

  河南打工仔田某和朋友吃消夜喝醉了酒,半夜起床撒尿时迷迷糊糊滑出阳台从四楼坠下。田某最终为治病花了5万多元,同时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田某事后觉得是因为阳台护栏太矮了,自己才掉了下去,便以阳台高度未达国家标准为由把出租屋房东告上了法院,索赔21万元。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查明,该出租屋护栏高度确实低于国家有关标准,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双方经调解,房东最后赔偿田某医疗费5万元。

  2010年5月30日,田某和朋友外出吃消夜喝了很多酒,朋友将田某送回出租屋就离开了。当天凌晨时分,田某尿急就近走到阳台上向楼下撒尿。因为当天下了雨,阳台又湿又滑,而且阳台没安装防护栏。田某回忆称,撒尿时迷迷糊糊就从四楼掉下来了。

  随后,田某住院治疗了40多天,共花去治疗费5.5万多元,被鉴定为伤残六级。出院后,田某认为还在于阳台的护栏太矮了,要不然自己也不可能翻过护栏掉下楼来。

  经过测量,田某发现护栏只有83㎝,远远低于我国《民用建筑规划设计通则》中规定护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05m的高度,出租屋阳台高度跟国家标准相差了22cm。田某据此认为,该出租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这正是导致他坠楼的重要原因,因此房东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此,田某将房东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1万余元。

  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田某作为成年人,在醉酒的情况下到阳台小便,导致失足坠楼,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同时,房东有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出租房的义务,但该出租房的阳台护栏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高度,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应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房东赔偿了田某5万元。

  法官提醒说,我国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用建筑规划设计通则》对民用建筑物的安全标准做了明确的细化规定,其中规定了阳台、外廊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而且对栏杆高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本案中,出租屋房东为了省事而降低标准,没做好相关的安全防范,因此就需要对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唐红杰 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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