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坏护栏成本1万却索赔10万“小权利”为何有“大弹性”

发表时间: 2024-01-20 17:58:51 作者: 小九直播足球

  9月20日晚,一名网友驾车不慎撞坏四川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中间5节护栏一共15米,结果被索赔10万余元。这名网友将遭遇“天价护栏”的情况发到网络引发关注。9月26日,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建投集团)工作人员表示,当天是下属的实施工程单位觉得这名车主态度不好,于是将一些可以省去的费用加入了进去,又在护栏等项目里增加了费用,向车主虚报价格10万多元。该集团获悉此事迅速介入进行了处理,经过协商,要求车主赔偿1万余元,这也是成本价。(9月27日 上观新闻)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难以预料,撞坏护栏事故也是屡见不鲜。但事故发生后,实施工程单位认为车主的态度不佳,于是向车主虚报价格高达10万多元。根据报道,实施工程单位和车主发生了一些言语冲突,实施工程单位觉得这名车主态度不好,将运输费用等成本一起算了进去。

  对于车主而言,虽然态度可能不佳,但这是否能成为实施工程单位虚报价格的理由?车主的态度与实际损失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实施工程单位的行为缺乏合理的依据。按理来说,实施工程单位是专业的,应该清楚护栏的实际价值和修复成本。表面上是在“斗气”,实际是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对护栏修复费用进行虚报,才闹出了成本1万索赔10万的“奇葩事”,这不仅损害了车主的利益,也损害了自身的信誉。

  从社会层面来看,道路属于公共交通设施,如果允许实施工程单位在遇到类似问题时随意虚报价格,长此以往,不仅会破坏社会秩序,还会让人们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公正和公平产生怀疑。虽然这家单位事后也进行了处理,但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仍然可以让我们深思,车主态度不好,就得多付钱?为什么实施工程单位可以随意定价?

  这里面暴露出的问题,是对社会责任和公序良俗的挑战。只有加强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建设,完善责任和权利条款,设立明确的规范和底线。其次,应加强对市场的监管,防止实施工程单位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进行不公道的操作,并对虚报维修价格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总的来说,这起事件虽然只是普通的撞坏护栏事故,但却因为实施工程单位的不当处理,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希望实施工程单位和监管部门以此为鉴,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德。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和谐、稳定和繁荣。(易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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