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梯、护栏、扶手工程相关图片及说明条文》机电安装工程细部质量验收引用图

发表时间: 2024-03-13 12:01:40 作者: 小九直播app下载安装

  2.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 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2 栏杆高度不应小于 1.05m,高层 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 过 1.20m;

  2.4 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 易攀登的构造。《民用建筑规划设计通则》 JGJ37-87 第 4.2.4 条

  工程细部观感质量验收引用图集·楼梯、护栏等工程 5、扶手底部处理(图 4-4-6)

  1.楼梯(《民用建筑规划设计通则》 JGJ37-87 第 4.2.1 条规定)

  1.1 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 净宽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一般按每股 人流宽为 0.55(0~0.55)m 的人流股数确 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

  工程细部观感质量验收引用图集·楼梯、护栏等工程 3、室内双层护栏(图 4-5-3)

  1.4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 高不应小于 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 2.20m。

  1.5 有儿童常常使用的楼梯的梯井净 宽大于 0.20m 时,一定要采取安全措施。

  2.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 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 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 不应低 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 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10m。(《住宅设计规 范》GB50096-1999 第 3.7.3.条)

  3.4 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 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托儿所、 幼儿园建筑规划设计规范》JGJ39-87 第 3.6.5 条规定)

  4.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 于 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托儿所、 幼儿园建筑规划设计规范》JGJ39-87 第 3.7.4 条规定)

  5.中小学校建筑的室内楼梯栏杆(或 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 900mm。室外楼梯 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 1100mm。楼梯不应采用易攀登的花格栏

  3.1 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 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 0.60m;

  3.2 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 大于 0.11m。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 0.20m 时,一定要采取安全措施;

  3.3 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 0.15m, 宽度不应小于 0.26m;

  7.住宅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 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1m。(《住宅设 计规范》GB50096-1999 第 4.1.6.条)

  8.住宅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75m。扶手

  高度不应小于 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 度大于 0.50m 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 于 0.11m。(《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第 4.1.3 条)

  杆。(《中小学校建筑规划设计规范》GBJ99-86 第 6.3.5 条规定)

  6.2 室外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30m。(《商店 建筑规划设计规范》JGJ48-88 第 3.1.6 条规定)

  9.住宅楼梯井净宽大于 0.11m 时,必 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住宅设计 规范》GB50096-1999 第 4.1.5 条)

  10.住宅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 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 0.11m;放置花盆处一定要采取防坠落措施。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第 3.7.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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