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设计不合理涉虚假宣传 网友一条留言促整改

发表时间: 2024-03-19 19:54:06 作者: 小9直播体育免费直播

  近日,一位四川省成都市的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帖称,小区开发商虚假宣传,房屋腰线设计不合理,极度影响采光,与之前注明的全景落地窗不符,网友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当地立即调查核实,并要求开发商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尽快给予明确整改方案并落实。

  金地山漫锦城设计严重不合理,并且施工极差质量根本得不到保障。其设计的腰线极度影响了小区七十户左右住户正常住家,有的极度影响采光;有的不安全,任何人可以随意翻越,没有一点私密性。毕生买一个新家却如此闹心,希望领导尽快督促山漫锦城及其有关部门加快协调快速整改,拆除腰线还大家落地窗,使大家早日搬入新家。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简阳金地山漫锦城小区虚假宣传设计严重不合理”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经调查核实,山漫锦城小区7栋4楼房屋实际砖砌体高度1.4米不符合施工图设计的1.3米,且设计图纸前后不一致(平面图该处是玻璃栏杆,立面图该处是砖砌体阳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开发商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尽快给予明确意见,并将整改方案告知您且及时落实整改。

  森宇音乐花园是2003年建成交付使用,十几年都是由开发商指定旗下物业公司管理。由于长期无合同约束,物业公司一家独大,服务意识严重缺失,一个好漂亮的小区现在已破败不堪,居民基本民生无法保障,污水横流,水塘十年不清洗,总之一言难尽,苦不堪言。2015年初业委会成立,开始招聘物业公司,但森宇物业百般阻挠,用尽各种卑劣手段,最后在政府干预下招标顺利完成,他们又状告业主大会。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森宇音乐花园社区物业管理的问题收悉,我区格外的重视,赓即责成区住建局、公平街办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森宇音乐花园·美茵河谷小区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温泉大道一段558号、同兴东路398号,建筑设计企业为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小区分两期建设,第一期森宇音乐花园于2003年11月交付使用,第二期美茵河谷于2007年9月交付使用,均由成都市森宇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宇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2006年、2009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分别到期后,因该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未重新选聘签订正式物业服务合同,继续由森宇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2017年4月,该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成立。2017年11月,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启动物业企业选聘程序。由于森宇物业公司和少部分业主对选聘物业企业持反对意见,并对业主大会和选聘活动强力干扰。部分业主以业委会招投标选聘物业不合法为由,于2018年8月24日向温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12月7日,温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其后,该部分业主向市中院提请上诉,2019年2月28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一是撤销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18〕川0115民初3982号民事判决;二是撤销成都市温江区森宇音乐花园·美茵河谷小区业主大会于2018年1月1日公告的“成都市温江区森宇音乐花园·美茵河谷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方案”、“授权业委会通过包括诉讼等在内的一切合法手段追讨物业管理用房”两项决议。业委会不服市中院的判决,并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已于2019年5月21日受理并立案审查。 下一步,我区将根据省高院再审情况,督促指导业委会、物业公司开展相关工作,加强法律和法规宣传力度,引导业主通过法治、德治、自治等方式化解物业矛盾纠纷,确保小区和谐稳定。区级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已向您详细的介绍了相关情况,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我是成华区龙潭街道平丰村10组的村民,由于绕城路绿化项目我们平丰村10组于2011年9月左右拆迁,但是土地是租用性质,至今我们仍未安置,房子未安置,社保也未落实。现绕城公路绿化500米,我小组土地基本被用完,小组老年人居多,都没有劳动能力,在生活上不能自给自足全靠年轻人来挑起生活重担,由于年轻人一代都是独生子女基本面临的都是421或者422家庭,压力相当大,由于社保问题未解决,村民自主在施工现场聚集要求解决社保问题,至今区政府和街道办未明确答复,现恳请各位领导解决我小组村民社保问题为感?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成华区龙潭街道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成华区龙潭街道平丰社区1至10组属于成华区环城生态区外环片区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范围,该项目于2011年9月16日启动。环城生态区外环片区土地整理项目农民集中居住搬迁补偿标准参照《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78号令)、《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方案的批复》(川府函〔2008〕88号)和《研究成华区198区域农民集中居住安置补偿暂行办法的会议纪要》(成华府阅〔2009〕53号)等相关配套文件及适用政策制定。 2011年9月7日至11日,平丰社区分别召开了各组社区居民代表会、社区居民户代表会等相关会议,取得了100%农户代表同意实施土地整理意见书,成华区龙潭街道于2011年9月16日启动了外环片区农民集中居住搬迁工作。2015年9月,平丰10组召开户代表会议,一致通过将本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集中统一流转给平丰社区,授权委托社区集中流转给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限为2015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成华区环城生态区项目区域土地均属依法流转使用、依照国家农用地利用规定执行。自流转之日起,每年流转费和住房安置前的过渡费均按时发放,按现行政策未征土地人能自愿购买城镇和乡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和乡村居民医疗保险,解决养老金和医疗报销问题。 2019年7月3日,成华区龙潭街道工作人员及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晓。如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成华区龙潭街道(电线)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近两年来,已举报多次橡树林西路117号,119号,121号违建,每次回复都说下发了《调查通知书》,说程序走完了就强拆,一直也没拆,现在又在新增违建,难道真没人管吗?陈历章书记依法拆除秀丽东方的豪情万丈,怎么到了龙舟路街办,这点违建都拆不了了?刚开的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大会,龙舟路街道是怎么落实的?

  网友,您好! 留言已收悉,经对情况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8年8月4日第一次收到关于橡树林西路117、119号、121号涉及嫌疑违反法律建设的投诉后,我局庚即要求派驻龙舟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前往现场进行查处,经查,115号、117、119号商铺为租赁,现负责人并未对房屋进行改扩建,对涉嫌违法建设情况并不知情;为此,龙舟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多次联系该商铺产权人,厘清情况,由于该产权人不配合调查,造成调查时间比较久。 2019年5月13日,115号、117、119号商铺产权人到龙舟路街道接受调查,经询问了解,该商铺是开发商在已出租的情况下转卖给他们,当时只告知有赠送面积,并未告知其赠送面积涉及嫌疑违反法律建设。随后执法人员将涉嫌违法建设的相关责任及后续处置工作进行告知,商铺产权人表示将收集相关证据与开发商做沟通并以欺诈罪起诉开发商,希望执法人员待双方法律纠纷解决后再进行后续拆除工作。 二、处理情况 2019年6月27日,派驻龙舟路街道城管执法人员向望江橡树林开发商四川瑞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调查通知书》,要求其负责人到龙舟路街道接受关于橡树林西路117、119、121号商铺涉及嫌疑违反法律建设的调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督促派驻龙舟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积极联系该违法建设责任主体,掌握相关情况,并及时对接有关部门,核实该商铺违法搭建证据,并依据查证结果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2、要求派驻龙舟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做好相关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宣传力度,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与投诉人沟通,争取投诉人理解,形成共识。 3、要求龙舟路街道办事处积极督促该社区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关于加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的实施建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内容,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建及时制止并上报,杜绝新增违建。 特此回复。

  崇州市作为成都三圈层县级市,近几年发展迅速,但是由于崇州距离成都较远,一直以来发展和外来人口选择崇州置业的少,2018年成蒲快铁的开通,拉进了崇州和成都的距离,让上班族真正能轻松实现成都工作崇州居住的梦想。但是由于这条快铁班次少,而且只能到达成都西站,距离成都上班族的聚集地高新区还是有距离,不是很方便。如果有一条快速路可以从崇州直达高新区的话,将会极大的拉进崇州和成都的融合程度。目前崇州公路方面到达高新区的方式主要是依靠成温邛快速路,到达武侯区然后走绕城高速,全程40多公里,是一条比较绕远的路。如果能修一条崇州直达高新区的话,将会大大方便成都西部区县的逐步发展,也会极大的融合上班族的通勤,所以希望领导可优先考虑一下我的建议,这条路线可以从崇州出来,走双流区,直达高新区。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市规委会通过的《成都市域高快速路网体系规划》,崇州市将规划新增双崇快速路,届时,可经双崇快速路-五环路通道快速连接崇州与高新区,经双崇快速路、天温都快速路连接崇州与天府新区,快速缩短崇州至高新区、天府新区出行时间和出行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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