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沈阳:抢包的跟随的 俩人都被追刑责

发表时间: 2024-04-28 17:22:08 作者: VR安全体验馆

  一个是大白天骑摩托车争夺女子手中的包,一个是夜间跟随女子到小区楼道缓步台趁机争夺金项圈。日前,两人均被追查刑事责任。

  赵华(化名)离婚后,整日游手好闲,常常骑着摩托车闲逛,手头缺钱的他便萌生了掠夺的主意。

  3月15日,赵华驾驭摩托车在陵寝东北侧胡同里争夺一位女士的皮包,包内物品价值400余元。

  4月4日,赵华驾驭摩托车在某歌厅东侧胡同内争夺一位女士的手包,包内物品价值4000余元。

  4月5日、6日,赵华用相同的办法别离争夺两位女士的皮包,包内物品价值2000元。

  赵华作案地址多挑选在胡同人少的当地,紧盯抵挡才能稍差的女子,在视野日,赵华被公安机关捕获。

  康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以为,赵华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屡次公开攫取别人资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争夺罪。鉴于赵华自愿认罪,返还大部分赃物赃物,予以从轻处分。

  一审判处赵华犯争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分金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丢失5000余元。

  24岁的男人马龙(化名),小学文化,无工作,曾因犯掠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2016年2月底的一天晚5时许,马龙跟随一女子来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缓步台,争夺女子黄金项圈时遭到对方的抵挡,马龙用头碰击女子身体并用拳头将对方面部打伤,抢得黄金项圈后逃离现场。次日,他将项圈以2600元的价格出售。经判定,被抢的金项圈重25克左右,价值7000余元。

  2015年8月底的一天晚9时许,马龙跟随一女子来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小区三楼缓步台,趁一女子开门不备,将对方佩带的黄金项圈抢走,随后逃离现场。第二天,马龙将项圈以2000余元的价格出售。经判定,被抢的金项圈重21克,价值6000余元。

  2015年10月、12月,马龙以相同的办法争夺两位女子的金项圈,随后将项圈以贱价卖掉,经判定,被争夺的两条黄金项圈价值2万余元。之后,马龙将所得赃物悉数浪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为,马龙以非法占有为意图,以暴力办法掠夺别人资产;争夺别人资产,情节严重,应当以掠夺罪、争夺罪追查其刑事责任,且应数罪并罚。马龙系累犯,应当从重处分;其到案后帮忙司法机关抓捕其他嫌疑犯,系建功,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



最新文章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