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堵住校园楼房走廊与窗户的“自杀通道”

发表时间: 2024-03-22 22:57:59 作者: 安全防护棚

  2018年6月某天下午,溧阳某初中一名初三学生,在小区14楼的家中跳下身亡。

  2018年6月24日下午5时左右,一名初二学生在数学课上玩手机,被班主任老师没收。当晚10时该生从高层住宅家中,在家长回家前跳楼身亡。

  2018年12月27日,陕西汉中,一个10岁女生上学被老师批评,直接从三楼跳下。

  2018年12月20日,莆田荔城区余某(男,13周岁,)一大厦6楼坠楼死亡。

  2018年12月29日凌晨六时,新绛县海泉学校高二16岁女生韩某坠楼死亡。

  2018年12月,江苏溧阳一名高二男生因抄袭被班主任口头教育,从自家小区楼顶坠楼死亡。仅在溧阳,是该地发生的第四起学生跳楼事件了。

  2019年1月15日下午,河南濮阳某高中学生王某,从教学楼的5楼坠楼身亡。

  2019年1月8日,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一小区内,一名12岁的女中学生坠楼身亡。

  2019年1月17日,大连一所重点高中的学生从大连数码广场软景E居一高层坠下身亡。

  2019年3月6日,河南省郑州某中学九年级学生某违纪,某始终不认错,3月9日0:28,班主任接到某生家长电话,反映该生在家坠楼身亡。

  2019年4月8日,长沙市雨花区黎郡新宇熙春楼小区六栋一单元十四岁男生小洪(化名) 从25楼跳楼坠楼身亡。

  2019年4月14日,安徽阜阳市太和县某中学一学生自行跳楼 ,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5月14日下午,建湖县上冈某中学初一学生孙某,跳楼自杀抢救无效身亡年仅15岁。

  2019年6月13日,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第三小学六年级学生李雅(化名)留下6页遗书后,坠楼身亡。

  2019年6月26日,被长沙某名校(高中)提前录取的15岁女学生小雯(化名),在自家小区芙蓉区华城广场27楼跳楼身亡。

  2019年9月2日下午3时左右,甘肃省定西市某小区,小欢从自己位于9楼的卧室窗户纵身跃下,坠楼而亡。起因是一起校园盗窃手机事件。

  2019年12月6日上午8点许,河南省许昌市某中学高一年级(15)班学生某同学(女)在厕所抽烟被发现,从该校的教学楼五楼跳下身亡。

  以上案例仅仅是中小学生跳楼自杀案例的冰山一角,有的在家中,有的在学校里。这些案例证明,仅仅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会给无数家庭带来伤痛。当下学生的心理健康和耐挫能力已经到了十分危急的程度。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的溺爱、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缺乏正确价值观对孩子的消极影响等都在孩子的中小学阶段,甚至到大学阶段体现出来。

  心理学研究告诉我们:从自杀意愿来看,大多数中小学生自杀具有突发性,是当时压力下的瞬间意志力崩溃或一时冲动。从自杀成因来看,包括师生冲突、家庭冲突、学业压力等方面。如果能限制致命手段的易得性,就能有效遏制自杀事件的发生。虽然对寻死者来说,跳桥不成还可能选择其他自杀路径,但多些安全防范设计、少些“硬件”层面的缺陷,终归是好事。

  除了这些教育方面的种种原因外,高层建筑物的“预防自杀”设计不能再忽视了。这些年来,我们国家的经济快速的提升,人民物质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居民楼、教学楼、宿舍楼、写字楼等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这些民用、商用建筑物在设计上,是否考虑过防止又自杀倾向的人利用这个高层落差结束生命的问题呢?

  纽约大学博斯特(Bobst Library)图书馆为防止学生自杀,先后两次加装护栏。使试图自杀者无法越过,“把生命的价值看得高于一切”受到赞扬。为了预防自杀,日本政府要求建筑设计师在设计房屋时,要将预防自杀的因素考虑在内,如所建房屋尽量使轻生者找不到跳楼自杀的地方。瑞士的伯尔尼,早些年由于拥有多座高架桥和其他高落差结构,导致城市频繁发生跳桥自杀事件,他们在这些桥的两侧装上了铁丝围栏,如今,伯尔尼的跳桥自杀事件基本为零。

  仅从学生跳楼自杀的角度看,我们在设计住宅楼、教学楼、宿舍楼等建筑物,是否能考虑窗台、走廊、窗户开启方式等可预防手段呢?

  比如,根据《住宅设计规范》,低层住宅阳台护栏不应低于 1.05 米,中高层住宅 ( 7 层以上 ) 阳台护栏不应低于 1.10 米,这样的高度可以十分便捷的越过。而一些家装设计师认为,阳台的高度最好能加高到成年人腰部以上,达到 1.2 米到 1.3 米,高及成人胸前是最安全的,这样才可以有很大效果预防坠落。回看一下现在学校的走廊栏杆的高度,是不是应当吸取这次的教训呢?

  如今,居民家庭都很注重楼房的窗户防护设置,通过加设防护网来达到预防坠落的目的。当然,人们也考虑到“消防安全通道”的问题,比如在防护上留有可打开收起的“窗户”,全部符合有关消防要求。高层商品楼在窗户的开启方式上则有内开窗、侧开窗、上开窗等多种方式,既能预防窗户本身坠落,又能防止相关人员坠落。但是,再看中小学校园里的教学楼、宿舍楼等的窗户,全部都是平面大开,就没有防坠落设置,这在家居住宅中是不可想象的。中小学生趴在窗户边上拥挤皮闹,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谈到这样的一个问题的时候,不得不提及《消防法》,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可以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留有消防安全通道,那是生命通道,不容置疑。但是,大开无遮拦的高层窗户也为中小学生结束生命开辟了“死亡通道”,低矮的走廊外墙为学生自杀提供了最成功的“杀器工具”。不论从理论上,还是生活实例看,“自杀通道”和 “杀器工具”的使用概率都并不低。我们能不能在“消防安全”与预防跳楼之间找到一个更好的安防策略呢?这是当前一定要重视的问题。

  因为,我国现学生自杀问题已非常严重:有关统计数据触目惊心,除了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外,尽可能地堵上跳楼自杀之路,也是很有效的办法。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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